公安长宁分局围绕建设“1+3+N”网格化系统,实现区级、街镇与公安互联互通

2020-10-21 10:10:36 来源:上海长宁 选稿:潘馨仪

今年以来,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紧紧围绕建设“1+3+N”网格化系统,实现区级系统、街镇系统与公安系统的互联互通工作目标,依托区、街镇城运中心与公安指挥中心平台对接,推动非警务警情分流工作由“线下”走到“线上”,由“盆景”走向“森林”。

目前,分流机制已在长宁区所有街镇及经济园区全域落地,累计分流警情近两千起,占同时段非警务类110的96.7%。

一以贯之,高位谋划合力推进

分局党委将非警务分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分局主要领导牵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建设难点,疏通推进堵点,协调区城运中心、相关区职能部门、各街镇(园区)落实人力物力。各党委成员分片包干,至各派出所督导工作推进。各派出所所长会同分局指挥中心逐一走访全区各街镇城运分平台,逐个宣传发动,全力争取街镇支持。

成立由分局指挥中心为龙头的工作专班,将非警务类110分流处置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一网统管”、警务流程再造的“牛鼻子”予以强力推进。同时,会同区城运中心全面梳理可纳入街镇(园区)日常网格化管理的非警务警情类别,合力攻坚机制、技术、队伍上的难点问题,率先于4月初在江苏街道试点运行,积累经验,为后续制定完善处置流程、实现全域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建章立制,统一标准明确流程

在市局提出对于警情分流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分局进一步细化范围,将非警务类110警情分为5大类42小类,实行分局、区城运中心、街镇(园区)城运中心三级联动。经多次调研优化后,制发《长宁区110非警务类警情分流处置事项标准(试行)》,充分明确处置内容、处置部门、处置时限。

为确保已分流警情得到妥善处置,分局指挥中心制定二次回访制度,要求派出所在警情分流后1小时内,对报警人进行首次回访,询问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是否响应。系统反馈非警情110处置办结后进行第二次回访,询问报警人处置结果及是否满意,并定期将回访结果报送区城运中心。对存在刻意敷衍、推诿情况的街镇,由区城运中心纳入网格化管理考核。

上下融合,小步快走渐次铺开

分局以“分流警情有单位承接、有力量响应,群众诉求得到解决”为目标,督促各派出所协调属地街镇,落实处置力量。8月以来,分局指挥中心与区城运中心完成系统对接,对分流警情予以全量、实时线上流转、签收、处置、反馈、办结,做到非警务类警情“应分尽分”,充分释放警力资源。

试运行初期,分局指挥中心牵头各派出所制作《长宁区各街镇(园区)城运中心、公安(治安)派出所24小时值守电话清单》,确保街镇、派出所之间信息畅通,线上线下全面联通。一旦发生非警务类警情升级为报警类警情等情况,公安力量可迅速介入,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散,引发次生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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