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即将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政府服务企业“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2020-04-09 17:39:15 作者:项颖知 来源:东方网 选稿:魏政

东方网记者项颖知4月9日报道:《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明天上午经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后正式出炉。今天下午常委会举行的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这一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记者了解到,该条例的草案从3月提交一审以后修改较多,本次拟将细化创新容错制度、破产办理等规定,并增加和修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政府守信、口岸通关、融资征信保障、政策适应调整期、涉外仲裁等规定。

上海正在大力提倡政府服务企业的“店小二”精神,提出“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在条例的原则和要求方面,在常委会委员的建议下,这一提法拟将在条例中体现,为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创新容错制度对于解决改革创新者后顾之忧、进一步激励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吸取相关建议,将对创新免责或减轻责任的规定予以细化,拟将相关条款定为——“各区、各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法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条例拟将“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加入规定据介绍,该服务体系将覆盖企业开办、融资信贷、纠纷解决、企业退出等方面,有利于保护和激发企业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还将对企业破产处置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并对职工权益保障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条例拟将明确支持探索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简化破产流程 ,拟对破产企业涉及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依法予以减免。 

条例对“政府守信”也将增加明确规定。记者了解到,此前有常委会委员和企业提出,实践中存在着政府变更或者撤回生效行政许可、采取应急征用措施等情况,建议条例予以规范。对此,条例拟将增加一款——“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采取应急征用等措施的,应当依法对市场主体予以补偿”。

}